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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确定统一使用2014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

关于确定统一使用2014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

2015-07-03

关于确定统一使用2014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

关于确定统一使用 2014 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

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数据,2014 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46846 元。

2015 年,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需要到“2014 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”指标时,请以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“2014 年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46846 元”为准。

2015 年 7 月 3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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